发布日期:2024-02-21 21:12 浏览次数: 次
临淄:微信调解解决房屋装修纠纷“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问题!”2月5日,安徽的李某某在微信视频中对临淄区人民法院法官汪兰不停地表达着感谢。这是在汪兰的反复调解下,原告、被告达成协议,解决了双方的长时间房屋装修矛盾纠纷。
据了解,此案中,原告是淄博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是李某某。被告于2020年委托原告为自己购买的临淄区某小区的新房进行装修。原告完成装修后,双方在2023年3月18日对账,被告尚欠原告装修款85 000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存在墙体开裂、柜门安装错误等装修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付款,双方协商无果后,原告遂起诉至临淄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汪兰在认真查阅卷宗、分析案情后发现,原告、被告对装修质量存在的问题没有异议,但对返修标准、装修款支付时间等问题争议较大。若申请专业鉴定机构对质量问题及维修费用进行鉴定J9九游会官方网站,当事人将承担相应的鉴定费用,继而扩大双方的损失。对此,汪兰决定先通过微信视频组织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装修没有大的质量问题,只是存在一些小瑕疵,对方剩余装修费一直拖着不给我,我还帮他垫付了部分材料款,必须让被告先把所有费用结清了,我再去修复这些小瑕疵。”原告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在视频中态度坚决。“装修存在质量问题,一直不给我返修,导致我们无法入住。装修公司必须先维修好房屋,等我验收合格了,再支付剩余尾款。” 被告也拒绝让步,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
汪兰随即调整了工作思路,首先从节约成本、降低诉累、互谅互让的角度出发,在微信上采用“面对面”的调解方式,耐心向双方释明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后,运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从情、理、法各方面分别对双方进行讲道理、解心结。经过反复耐心调解,双方表示愿意各退一步达成和解,被告李某某支付原告装修款75 000元,原告自愿放弃诉讼请求。